通化市依法开展植物检疫

17.02.2017  18:43

      按照调运检疫规程开展调运检疫,坚持“先申请后受理、先检疫后签证”的工作程序,通化市扎实有效地推进了调运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2016年共办理省间调运42.84万公斤,0.5万株,检疫签证41批次。省内调运检疫签证148批次,调运种子124.475万公斤,苗木1万株。

      按照《植物检疫条例》、《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规程,加强产地检疫全程监管,检疫合格率100%,并建立了产地检疫管理档案。

      根据吉植检字[2015]61号文件《吉林省植物检疫站关于开展全省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通化市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种子、苗木、蔬菜种子市场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全市共出动检疫执法人员270人次、执法车辆59台次、检查种子经营业户275家,种子品种348种。

      根据与省农委签订的《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责任书》的阻截任务和责任,结合通化地区的实际情况,继续在该市设立14个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监测点,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疫情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农业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监测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对稻水象甲、菜豆象、美国白蛾、马铃薯甲虫、大豆疫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在全市4个县(市)共设立美国白蛾监测点10个、悬挂诱捕器10个,在14个阻截带监测点悬挂苹果蠹蛾诱捕器28个,开展综合防控和扑灭,并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及应对突发疫情的处置措施。

      同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开展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争取资金统一购买了防控药剂,在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县稻水象甲综合治理示范区、8个乡镇及2个农业合作社开展稻水象甲和黄瓜黑星病统一防控工作,并现场宣传指导防治,取得了较好的防治效果,受到了广大农民的一致好评,深入推进了疫情的统防统控。

      按照《吉林省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综合生态治理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通过积极争取,在通化县金斗乡广信村四组开展稻水象甲综合防控项目建设工作,在示范区内实施稻田养鸭、悬挂杀虫灯、统一施药防控稻水象甲越冬代三项措施防控稻水象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通过稻水象甲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效防控稻水象甲疫情的蔓延和传播,而且在防控稻水象甲的同时,有效的防治其它对水稻生产造成危害的病虫草害,减少了化肥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量,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保障了人们的健康安全。在通化县稻水象甲综合治理示范区召开了全省现场会。经测算,综合防控示范区每亩节约肥料成本约60元,农药投入成本约20元,人工成本约40元,合计节约120元。水稻平均亩产达到567公斤(带壳),对比试验田平均亩产518公斤(带壳),平均亩产增加水稻产量约49公斤。

      通过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植物检疫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植物检疫工作,提高了植物检疫法制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发放植物检疫宣传资料3万余份,张贴、悬挂标语、横幅200余条,派出检疫宣传车37台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