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强化参业用地管理取得实效

31.08.2015  10:56

  几年来,通化县委、县政府对非法侵占林地种植人参违法活动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毁林种参行为,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几年的努力,非法开垦林地种植人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擅自开垦林地案件1383起,处罚人次1414人,刑事案件26起,处罚人次44人,收回林地面积300公顷。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一是强化参地管理。对非法开垦林地已经栽种了人参的,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补栽云杉或红松5年以上的一级大苗;对存帘的人参收取每帘100元的造林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返还种植户。对拒不还林也不缴纳造林保证金的参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522起。

  二是措施坚决有力。在公益林、主要河流等重点区域非法开垦林地种植人参的,一律经法定程序予以处罚并及时栽树还林恢复原状;对全县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种植人参的,及时采取措施改变林地种植条件,不让参籽、参栽落地既成事实。现已播撒槐树籽3110斤,植树11850株,有效遏制了非法利用林地种植人参行为。

  三是进行政策调控。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向全县公布,不以牺牲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禁止在全县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种植人参。从2014年起,停批了各乡镇人参种植指标,鼓励和引导平地种植人参。发现非法侵占林地种植人参的坚决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政策保障到位。强化管护责任,坚持“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明确了乡镇是管理主体。启动问责体系,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资源破坏严重的乡镇领导启动问责。2013年依纪依规处理了8个乡镇行政主要领导和林业站长,有效刹住了私开乱垦、以罚代批参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崔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