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公安局破获盗刷支付宝案件

01.08.2019  08:13

  “这么快帮我找回了被盗刷的钱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通化县市民赵某将一面锦旗送给办案民警。

  5月初,赵某到通化县公安局聚鑫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支付宝被盗刷,金额5848元。

  通过调取赵某的支付宝支付记录,民警查到这些钱陆续转到了一个名叫“寻韩”的支付宝账户上。民警围绕“寻韩”的支付宝账户展开调查,但是未取得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对案件重新梳理,仔细分析研判,再次回访受害人赵某,并与运营商支付公司取得联系,发现“寻韩”的支付宝账号登录地点就在通化县,某平台业务员韩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侦查发现,韩某作案手法非常隐蔽,起初只是偷偷转走几十元不等的小额钱款,受害人并未发觉。于是韩某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几次,每次转账都达500元以上。掌握了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将韩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韩某对盗刷支付宝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了犯罪经过:韩某到赵某所开的超市,以帮其办理某平台派送活动为由,获得受害人赵某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及短信验证码之后,私自盗用受害人的支付宝支付密码及微信支付密码,并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盗刷其支付宝和微信内的现金。

  目前,韩某已被通化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吉林日报 王洪喜 记者:王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