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提升公信力增强亲和力——通化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扫描

24.12.2014  11:32

  面对当前日益繁重的公安工作及开放、透明的执法环境,通化县公安局在提高执法为民水平上下功夫,实现执法方式由粗放到精细、执法习惯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法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案件审核工作有序推进。2014年共审核立案709件,刑事拘留198人,取保候审226人,提请批准逮捕143人,移送审查起诉261件295人。参与案件研究百余次,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0余件,参与案件办理20余次,均充分发挥了法制的参谋协助作用,为案件及时查结起到了重要作用;共裁行政案件74件,行政拘留93人,罚款48人;审核纸卷宗500余本,审核警综平台案件500余起。发现执法共性问题10处、个别问题40余处,都已及时通知整改。

  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根植于广大民警的脑海中,贯穿执法全过程,增强执法公信力,提高执法满意度,自觉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案件审核工作已基本步入规范化。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及易出现差错的案件集体研究决定。法制大队在坚持案案审、案案评的基础上,按照《刑事、行政案件审核评分细则》标准执行,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纠正的当场予以纠正,一时难以纠正的退回办案单位补充完善,同时跟踪回访完善整改情况,决不姑息。

  结合县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标准。在涵盖上级考核标准之外,又增加了所领导办案考核、上访案件考评等项目,全面考核了办案部门的执法工作,对被考核单位实行季考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好的督促差的,为提高执法水平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同时积极开展旁听庭审工作,法制大队组织民警参加了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蔡某等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开庭审理。该案是刑侦大队负责侦办的一起系列盗车案件,系多名犯罪嫌疑人结伙流窜作案,查证量大,案情复杂。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民警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起诉意见、被告人对指控犯罪行为的陈述,以及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罪责轻重等问题展开的辩论。特别是通过听取检方控诉及律师辩护,在如何依法收集证据、如何依照程序办案、如何运用法律语言记录案情等方面,对民警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为确保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改造工作有的放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所有符合要求的执法办案单位全部开展改造工作,全局先后开展了4次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局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00余万元,共建设完成1个执法办案中心、10个执法办案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