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两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68万余元被批捕

05.07.2016  12:52

   吉林日报讯  近日,通化市东昌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前段时间,东昌区居民毕某、郭某等70余人到经侦大队报案称:他们在通化中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新合农村资源互转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投资到期后,公司负责人拒绝付息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经侦大队迅速立案侦查,因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员多,且受害人情绪较为激动,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影响,市局、分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调集业务精英配合经侦大队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宁某(女)、孙某(男)先后以“通化中联公司”和“新合农村联合社”的名义,在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采取召开公司理财会、散发理财宣传单、指派业务员拉客户等方法,吸收社会不特定人员存款568万余元,其中487万余元未付息还款。近日,宁某、孙某被依法批捕,该案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李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