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药监局加强食品送货车监管 确保运输环节食品安全

07.12.2016  23:03

最近,在松原的大街上出现了带有“食品送货车”字样的厢式货车,车辆有编号,“12331”举报电话号码非常醒目。这是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的又一新举措。

为规范食品供货商使用送货车配送食品的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和防范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送货车的监管工作。

积极宣传,明确责任。通过集中培训、日常监管、12331主题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强化《食品安全法》、《吉林省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进一步明确食品供货商和食品送货车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加强协调,取得支持。他们积极与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进行了协调沟通,取得了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并与交通部门送货车“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相结合,对食品送货车进行规范管理。

强化落实,抓好落实。为使食品送货车的监管真正取得实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品送货车监管工作纳入了2016年工作要点,并将任务分解,细化工作目标,纳入《2016年县(市、区)食品销售监管重点工作量化考评细则》。

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排查工作,摸清食品供货商和食品送货车底数,详细掌握食品供货商所使用的食品送货车车型、数量等基本情况。

严格备案,统计信息。按照食品送货车的备案要求,认真对食品供货商信息资料进行统计,准确填写《食品送货车信息登记表》,同时要求食品供货商提交相关材料,建立食品送货车信息档案。

统一标识,统一监管。向食品送货车发放统一编号的标志牌,并在食品送货车车身两侧喷涂统一设计的“食品送货车”字样。对食品送货车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监管。

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要求食品送货车要专车专用,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车厢内清洁卫生,装卸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设备安全无害,并要满足运输食品所需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食品送货车标志牌,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下一步,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车体喷字的食品送货车统一安装电子可追溯移动终端设备(设备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偿提供),将食品送货车管理与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结合起来,实现票据打印、库存统计、临期预警、GPS定位等实用功能,使运送的食品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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