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年度总结的通知

02.11.2016  12:02

吉水建管函〔2016〕108号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报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年度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和《2016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吉水建管联[2014]1700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吉水建管函〔2016〕19号)的安排和要求,各地应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小型水库(水闸)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请各地围绕改革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梳理今年以来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别是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改革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对策建议和明年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材料(提纲见附件1),汇总改革数据,填报改革进展情况表(附件2),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水利厅,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孙 裴    曹占冰 

电  话:0431-85315922、8499407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提纲  

2.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表 

 

附件1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总结提纲 

   

一、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全面梳理年度改革进展情况,特别是小型水库取得的进展。 

1、年内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形成的制度机制及相应的执行情况。 

2、调查摸底情况,明确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处数。 

3、小型水库改革的进展情况。 

4、工程产权明晰及管护主体落实情况。 

      5、年度经费和人员落实情况。 

      6、管护模式进行的探索情况。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改革顺利开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构。 

2、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的政策性文件以及确保政策落实的措施。 

3、调查摸底数据及确保数据准确采取的措施。 

4、试点县经验总结及推广。 

5、资金筹措及保障措施。 

6、管护模式创新总结及推广。 

7、督导考核措施, 

8、宣传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