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均成立追逃办 发现官员外逃需1天内上报

20.05.2015  09:17

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显示,全国有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成立省一级追逃办。

 

省级追逃办成员单位一般有6到12家左右。据统计,绝大多数省份的成员单位都包括省级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外事办和人民银行当地分行。

 

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责已建成,包括:统一研究和部署本地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报告、统计和分析本地区外逃案件信息,汇总分析本地区外逃情况;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组织力量办理中央交办的或本地区重大外逃案件;在中央统一安排下赴有关国家执行谈判、劝返、缉捕等任务;协调和督促做好本地区外逃人员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边控、技侦等追逃追赃基础工作;部署本地区防逃工作等等。

 

多地召开追逃追赃工作会议

 

近日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追逃办中,多数召开了相关追逃追赃工作会议,部署追逃追赃工作。

 

日前,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全体会议上提出,北京市将突出抓好重点个案突破,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认真研究每名外逃人员基本情况,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组织力量开展追逃追赃或劝返、遣返工作。

 

上月底,湖南举办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就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能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广东近日召开了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一起外逃案件都有专人负责,不错过任何一个追逃和劝返机会;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以重点个案带动整体工作。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认为,仅凭中央一级的部门推动追逃追赃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协调地方的有关单位,特别是司法机关行动起来,才能更有成效地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官员外逃一天内需上报

 

根据中央追逃办部署,各省正在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用好、管好外逃信息。发生外逃情况要及时报告,实行一案一报,发现一起报告一起,而且是当日报告,逐级上报,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

 

报告内容要准确、全面。深入摸排和及时更新、补充外逃人员的个人信息、社会关系、境外线索、法律文书、违法犯罪情况、事实证据等材料,对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或国内调查、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要及时报告追逃办,实现对外逃信息的动态管理。

 

追逃办下发了“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报告、统计、分析、管理等功能。各单位要通过该系统及时填报、补充、修改和完善外逃人员信息。

 

以安徽省为例,如果该省发现官员外逃,会有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厅发现此类情况,会报告给公安厅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如果发现确实与追逃追赃有关,会和纪委领导通报情况,然后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比如所有出入境的通关通道紧急启动封闭。

 

据了解,该省所有领导干部的因公因私护照都已经上交,出入境必须要打报告,这已经避免了很多突发事件(出入境现场发现官员外逃)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