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五个关系”把追求办案质量和效果内化为检察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13.04.2020  16:00

尹伊君检察长在省检察院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正确处理“五个关系

把追求办案质量和效果

内化为检察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4月10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听取各业务部门和相关内设机构关于制定考评指标的汇报,并进行审议评估。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尹伊君检察长对各部门在很短时间内就拿出初步指标设置,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仍存在各部门之间设置不统一、不科学、不准确、没有突出效果评价等问题,他指出,要正确认识到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是检察官的办案指南,具有引导检察官追求办案质量和效果的价值导向,指标设置鼓励、提倡、反对什么样的办案行为应该非常鲜明。案件质量的评价要突出“案-件比”的核心地位,紧紧抓住延长审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和上诉三个影响“案-件比”的核心因素设置奖惩,对用尽“三延两退”的要狠扣狠罚,以起到优化“案-件比”作用。要突出把追求办案质量和效果内化为检察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推动各项办案工作做到极致,促动检察官的能力发挥到极致。

尹伊君检察长强调,要进一步细化研究、充实完善各项考评指标,各部门要充分沟通,互相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好的做法,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切实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灵敏、可操作性强的考评管理体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科学性合理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关系。要增强考评指标的可预测性,对预设的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和初步核算,排除不确定性,让考评指标更加科学合理。二要正确处理好统一性与差异性之间的关系。在追求考评指标统一性的同时,兼顾不同业务条线和不同部门工作之间的差异性,防止出现简单化、“一刀切”的倾向。三要正确处理好整体性与个体性之间的关系。要进一步研究各业务条线和各部门的特色亮点工作,发挥整体性优势,凸显个体性亮点,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考评指标。四要正确处理好全面性与重点性之间的关系。要对检察官工作和表现等各个方面的指标进行全面梳理,以从简为原则,突出重点,形成全面、严格的考评管理体系。五要正确处理好稳定性与开放性之间的关系。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强开放性管理,对考评管理体系进行动态调整,根据需要实时增加指标,让考评指挥棒更加高效灵敏。

 

 

会议现场 

 

      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 

    (文字:王馨    图片:高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