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沉迷“抢发”红包群不到一个月被迫发近万元

21.08.2015  08:51

抢红包”相信大家一定不陌生,然而对于长春市民孙女士而言,自己的丈夫已经沉迷“抢红包”了,而且也陷入了“发红包”的泥潭,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丈夫已经发出去了近万元。丈夫任凭孙女士如何劝说,始终想捞本,而孙女士也在咨询律师,试图分家。

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冠男说,这种“抢发”红包群现在的确很多,如果只是亲朋之间发的红包,无盈利性质,那么这不涉及违法,但如果群主通过这种“抢发”红包中“抽红”,那么群主就属于开设赌场,属于刑事犯罪。

丈夫沉迷红包 妻子欲离婚

我要和他离婚,本来工资就不多,这还沉迷上了‘抢发’红包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竟然发了近万元,没有这么干的。”孙女士家住在长春,她找到律师咨询,就是想了解一下如果离婚,俩人的财产究竟该咋分?

孙女士讲,自己和丈夫同龄,都是今年30岁,俩人是大学同学,她知道丈夫好玩,但不会沉迷于麻将或者是扑克,而这次她没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沉迷在了“抢发”红包上了,任凭自己咋劝,丈夫就说等把本钱捞回来的,就绝对不玩。

点背”就得发600元红包

孙女士说,通过丈夫的口述,她知道丈夫是被他的朋友“”进这个微信红包群的,起初丈夫看到这个群经常发红包,但因为和大家都不太熟悉,所以只是闲聊,有发红包的时候,他也不敢抢,但是每次发完他查看别人手气的时候,发现每个红包都是200元,这一天少说得发二三十个红包,一个人多则一天能抢个千八百的,少一点的也会有几十元。

渐渐的丈夫知道了这个“游戏”规则,每天先由群主发3个200元红包,然后群员们抢到群主的红包后,所抢得的红包数额相加最小的,这名群员就要连续再发3个200元红包,就这样以此类推。

发红包前还要给群主“红包

丈夫告诉自己,自己头几次抢了几个红包,因为运气挺好,数额相加都不是最小的,所以也赚了一些钱。但是后来运气就不好了,经常是被迫连续发3个200元红包,而在发红包之前,还需要给群主一些‘红包’,丈夫越是想回本,就越想参抢别人的,这样就越输越多……”孙女士讲。

孙女士说,自己丈夫每个月工资是4000元左右,因为是绩效工资,所以工资会有涨幅,但这一个月来,丈夫不光发了近一万元,自己也明显觉得,丈夫的心已经不在家庭和事业上了,恨不得吃饭的时间都用手机“抢红包”。

红包群群主“抽红”将担刑责

其实通过孙女士的表述,知道孙女士是因为太生气丈夫的做法,才来咨询离婚分家的事的。但是我觉得,现在微信群越来越多,有一些微信群确实目的不纯,像孙女士丈夫所参加的这种群,就是微信红包群主每天从中‘抽红’,真的应该尽早退出。”东亚吉和律师团成员、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冠男说。

陈冠男说,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的对于赌博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这是属于刑事犯罪的。其实加入到这种群后,不光群主要担刑责,就连参与的成员也会因为这种抢红包的行为涉赌,也将会受到治安处罚。

有无盈利性质成定性关键

陈冠男讲,其实现在大家的微信群越来越多,很多都是亲朋之间自己组建的,不定期、不定时的在群内发个红包大家抢,其实这就是属于一种娱乐,即便是现在非常流行的红包接龙,只要在群中无人抽红,这就不能定性为赌博,更谈不上开设赌场,只能算是赠予,谈不上违法。其实鉴别一个微信群是否有赌博的性质,是否需要承担刑责,就是要看这个群是否有盈利性质的,如果加入到这种涉赌群的话,一定要尽早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