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出台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刻认识加强扶贫审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审计工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扶贫审计工作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保证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进一步加大扶贫审计力度,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力促我省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意见》要求,在扶贫审计工作中,突出“精准”、“安全”和“绩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紧紧抓住政策与资金两条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做好监督检查扶贫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情况、着力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的 “五个着力”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和力量,加大扶贫审计覆盖面和力度。“十三五”期间,省厅每年将采取“直接审”和组织市(州)“上审下”的方式,组织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反映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社保兜底扶贫、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等政策措施进展情况,关注规划不衔接、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信息不共享等方面问题,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省厅各业务处室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要将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
《实施意见》强调,要督促抓好整改,力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实。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抓好整改,促进审计整改的有效落实,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省厅农业处 侯云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