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洗浴过夜 被小偷惯犯盯上俩手机被偷

06.08.2017  15:21
监控显示男子拿两部手机离开。孙女士提供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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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男子拿两部手机离开。孙女士提供

  在汗蒸馆过夜,不想被惯犯小偷盯上,被顺走了俩手机,让市民孙女士感觉郁闷不已……

   汗蒸馆丢失手机

  近日,孙女士的丈夫廖先生向记者介绍说,他妻子和她的一名刚高考完的学生吃完晚饭一同来到了济州岛湖西路店汗蒸。“后来我爱人看汗蒸完时间也不早了,就和她的学生在休息大厅休息了,当时两人准备睡觉时已经是凌晨,睡觉前两人就把手机放在了枕头底下。”廖先生说,可这位学生第二天4时许醒来找手机时却发现手机找不到了。“后来她学生叫醒了她,她准备拿起自己的手机打给她学生时,发现俩人的手机都没了。”据廖先生透露,这两部手机型号一部是其爱人的vivoX6plus,另一部时该学生的iphone7plus。

   调监控发现小偷

  在这样的情况下,孙女士随即拨打了110报警,也与该济州岛店的店长取得联系。“店长说手机是因为个人原因看管不当丢失,与商家无关,只是给我们看了监控。”廖先生说。随后在孙女士提供的监控中记者看到,一位上身赤裸下身穿汗蒸短裤的男子,手拿着这两部手机从休息大厅中走到电梯口,又换好蓝色衣服匆忙结账离开。廖先生告诉记者,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该男子在汗蒸馆休息大厅里寻找“目标”,又因“无果”走到了休息大厅外转悠,后来又回到了休息大厅。廖先生说,监控录像中显示7月26日3时31分,该男子换鞋离开。

   得知男子为惯偷

  随后,在湖西路派出所,民警记录了廖先生妻子丢手机的过程,廖先生从民警处得知该男子是惯偷。“我希望偷手机的这位男子可以把手机还给我们。”廖先生说,他爱人手机里的照片很珍贵,手机相册里记录了他家孩子从小到大生活点滴,手机丢了,很珍贵的照片也没有备份,让人觉得遗憾。他希望多方配合能让民警争取早日找到该男子,同时也想呼吁大家在公共场合中看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以防类似事件发生。

   希望他回头是岸

  对于此事,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刘乃源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吉林省现行规定盗窃罪的起刑点为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返赃、认罪、赔偿,或取得被害人谅解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积极挽回被害人损失。

  “孙女士手中的监控视频可以作为证据,希望犯罪嫌疑人回头是岸。”刘律师说。(长春晚报记者 康重华 实习生 潘星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