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讯】辽源未检: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家访

23.11.2018  22:08

  近年来,辽源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家访”制度 。检察官可以通过家访,真切的感受到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与他们进行面对面交流。 

 

  今年3月,小甲、小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小甲、小乙犯罪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故决定对二人附条件不起诉。 

  

  近日,辽源市检察院未检办分别对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小甲、小乙进行了家访。 

 

家访中  

 

  

  辽源市检察院检察官分别与小甲、小乙就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未来发展规划等几个方面做了深入交流。 

   

  

  检察官鼓励二人无论是在考察期内还是在之后的人生中,都要保持良好的学习劲头,要更加自信的走入社会。 

  小甲、小乙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一次机会,如果可以继续上学的话,我们一定会努力学习,孝顺父母家人,增强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 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当天,二人被送至“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学习、做义工,这将作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习期间,二人努力学习传统文化,认真分享心得,得到了学院老师的一致认可。 

  在考察期内,二人将会继续在“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进行学习,辽源市检察院也会对二人进行跟踪帮教,确保附条件不起诉的真正效果。 

 

    对待涉罪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家访活动,是一种较为人性化工作方式,用检察温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犯罪。意在告诉失足青少年:你们没有被遗忘,更不会就此被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