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法院破解“执行难”常态化

10.11.2016  21:31
  近期,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该院对执行案件采取“定时间、定案件、定专人、定措施”的“四定”方法,院长负总责,院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执行局长靠前指挥,执行人员限时结案,大大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他们还运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等平台曝光老赖,公布执行人黑名单66人次,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与公安、房管、车管、银行等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全面调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房屋登记、车辆登记等财产情况,对拒不履行的顽固“老赖”,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情节恶劣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

  截至目前,已结案件49件,占积案总数15.6%,追回执行标的540.7494万元。有力打击了“老赖”们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群众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