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立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

22.11.2017  20:17

 

  11月17日上午,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进行通报,据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辽源市检察院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

  据了解,2013年,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未检科正式成立,集“捕诉监防”职能为一体,集中办理辽源市辖区内所有由基层管辖的未成年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2015年成立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承办辽源市检察院一审及二审未检案件同时,统筹并指导全市未检工作。2016年4月20日,西安区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与刑事检察部合署办公,并保留了原有的“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

  几年来,随着未检工作的开展,辽源市检察院从原来的“就案办案”,转变为以维护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核心,最终形成了“法律守护青春,大爱成就未来”的工作宗旨。创建“训诫会+心理咨询师疏导”的工作模式,在案件不捕不诉之后及时举行训诫会,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该模式自2016年4月启用至今,已经使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成为受益者。搭建“基地+活动+宣教”的社会化帮教平台,先后在辽源市多所小学建立“法制教育基地”,2016年10月26日,联合辽源市关工委心理咨询室共同建立了“青少年阳光心理关爱基地”,使运用心理学知识开展未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开展,2016年6月,西安区检察院未检办与西安区教育局共同开展“检校共建”,向六所小学颁发了“检校共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牌匾,西安区六所小学同时聘任未检干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2017年5月15日,辽源“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启动仪式暨实验中学首场巡讲在市实验中学大报告厅举行,辽源市检察院、辽源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及实验中学1200余名师生参加了启动仪式。

  辽源市检察院未检部门2015年被授予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6年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同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2017年6月被辽源市委市政府评为辽源市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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