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检察机关出台新举措 谋划新篇章

01.02.2016  12:50

  随着我省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化,辽源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制定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检察改革“精装修”工作制度。

  ——《指挥长工作办法》让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更顺畅

  辽源市检察院在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后,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领导多个副部长和主任检察官,每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只有3到4人,难以独立完成一个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往往需要多个办案组联动,共同配合完成案件侦办工作。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序开展,在办案中,由部长确定一名副部长或主任检察官任指挥长,负责指挥、协调等工作,直至案件侦查终结。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有力地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在检察改革过程中,辽源市龙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刑事检察工作,优化刑事检察部门的人员配置,每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均为4人,且保证既有多年做侦查监督工作的人员,也有公诉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实行一个办案组对一个刑事案件既负责审查逮捕,又负责提起公诉,使办案人接触案件较早,更加熟悉案情,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办案质量。

  ——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办公室,帮教合一,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辽源市西安区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办公室,有针对性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组成若干办案组,统一办理全市所有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同时实行捕诉合一,用一把尺子衡量每一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本着坚持理性办案、少捕慎诉和真情帮教的原则,悉心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年有22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真情帮教,顺利返校或就业。

  ——制定完善了业务工作机制,使检察业务工作有章可循

  辽源市东丰县检察院在检察改革中注重机制建设,一是研究制定了《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树立侦查与预防并重的工作理念,建立“大预防”的工作格局,确保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案前审查等机制,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质量;三是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充分运用检察监督权,对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监督;四是研究制定了《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机制》,规定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上报备案审查。

  ——建立《赃款赃物随卷移送制度》,确保执法办案行为规范

  为了有效克服利益驱动现象,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案行为,辽源市东辽县院研究制定了《赃款赃物随卷移送制度》。规定在办案中,涉案款物一律移交下一办案环节。其中,构成犯罪的案件,赃款赃物一律移送法院;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纪检部门或返还相关单位。该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行,社会反响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