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决定恢复退热药品的销售 须登记个人信息

28.08.2020  11:20

  广大市民:

  前一时期,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辽源市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平稳、趋势向好。随着全国疫情形式的稳定,结合吉林省、辽源市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本着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经请示辽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恢复退热药品的销售,现公告如下:

  1.8月26日起辽源市各药店恢复销售治疗发热的药品及退热贴;

  2.全市药品经营企业须按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登记、上报购买发热类药物人员信息;

  3.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如实登记和上报购买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违规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店,一经查实,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在市级媒体上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违反本公告售药线索 ,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

  举报电话:0437-12315。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来源:辽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