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加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

28.03.2017  00:21
  

        3月23日,《辽源日报》第3版刊登《辽源市气象局关于加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明确辽源市气象局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通知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并要求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单位,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 (赵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