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认真做好春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27.04.2015  10:03

  延边州公安局采取措施,扎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要求。即:农村的大喇叭每周一讲,县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在每个行政村设墙体标语或板报、村口设立警示提示标牌,每个学校、幼儿园要设有一处宣传栏或板报,每个学期要至少讲一次交通安全课。

  积极发放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该局充分依托乡村集贸市场,组织民警在人流、车流聚集的地区,采取张贴宣传挂图、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重点普及乡村群众基本的出行安全常识;在发布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恶劣天气状况的基础上,广泛收集农村地区、农民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编发信息发放给农村面包车、农用车的驾驶人,切实增强教育警示的实效性。

  借助媒体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以及游走字幕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驾车出行常识和注意事项,积极联系地方主流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公众微信等网络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安排专人通过短信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信息,并对各节点、假期景区路段和重点道路的路况信息进行发布,引导驾驶人选择合理路线和出行方式,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守法驾车,安全出行。

  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民警走进辖区各乡镇中小学校,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向中小学生讲解安全出行知识,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农村地区的交通特点,加大师生在乘车、骑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力度,要求学生加强自我防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以“小手拉大手”活动为延伸,要求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带动家庭及周边群众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达到教育一个人、影响一群人的目标。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自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提醒家长拒绝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遵法驾驶,安全出行。

  加强宣传曝光警示,扩大执法处罚的社会效果。积极加强春季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曝光,对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通过各县市主要街道的LED显示屏、电视台、广播电台、“双微”平台和农村大喇叭等媒介广泛发布,切实发挥好预防警示作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交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