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才中心负责同志到延边州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进行对接调研

21.06.2017  09:54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成立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34号)精神,日前,省人社厅制定了《省人社厅领导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包保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对省人社厅领导如何做好所包保地区的返乡创业工作提出了要求。6月16日,受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黄明同志的委托,省人才中心副主任陈海山、信息网络处处长王大为专程赴延边州人社局,就省人才中心主任黄明同志所包保的延边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进行对接调研。

  延边州人社局副局长金明珠、延边州就业局副局长衣春雨等向陈海山副主任一行汇报了延边州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延边州人社局本着“精细化对接、精准化服务”的返乡创业工作模式,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为全州返乡创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保障;夯实资金支撑平台建设,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贷款上限提高至15万元,至5月末,共发放担保贷款4351万元。截止目前,全州返乡创业7131人,带动就业33047人;建设省级返乡创业基地15个,扶持创业7105户,创业培训434人,培树创业典型147人。

  陈海山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延边州返乡创业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表示回去后将及时向黄明主任汇报延边州的返乡创业工作。

 

  图为对接调研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