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21.12.2015  23:06

辉南县坚持政策、资金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社会需求,发展教育,推动就业,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抓好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业,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惠及困难群众。2015年,辉南县将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月28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年2310元提高到2650元。严格执行“两级管理、三级联审”管理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96户324人,取消城乡低保对象379户858人,全县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6745户26340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372万元。

医疗救助政策日趋健全,形式更加多样。该县均衡开展了住院救助、门诊慢性病救助、资助困难对象“参保参合”和临时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扩大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定点机构覆盖范围,全县已有13个定点医院和18个定点药店,今年救助1371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99.23万元。临时救助办法不断完善,作用逐步显现。对因患病、火灾、突发事件等造成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及时实施了临时生活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为全县农村特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解决他们的吃水难题。同时,积极开展“情暖万家”、“慈善助春耕”、“生命之光”、“圆梦大学”等品牌救助活动,慈善助困、助医、助学3020人。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养老服务建设。提高五保供养水平,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700元、2700元分别提高到4730元、3330元;提供五保免费医疗救助,基本满足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等供养需求。积极做好孤老救助工作,发放孤儿救助金,为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走访慰问高龄特困、残疾失能、空巢失独老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和模范民办养老院,送去慰问金及物资。同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补助及福彩公益金,对朝阳镇、辉南镇、辉发城镇、楼街乡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了维修改造,新建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4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和8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县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4个,拥有养老床位2479张,入住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2所,民办养老机构30家,养老床位1760张。

着力保障教育事业,大力推动社会就业。该县积极改善办学条件,3年投入资金近1.18亿元,用于新建校舍、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各类教育资助资金2217.2万元,资助人数达17043人次。破解返乡农民工就业难题,启动了“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举办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今年就地就近转移农民1.1万余人。创建创业基地,对返乡农民工给予扶持,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劳动者维权和职业介绍活动,与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春风行动送岗下乡”活动,提供就业岗位2400余个。在县电台、电视台设立《就业服务专栏》,常年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及创业典型,为推动就业、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落实好就业政策,近3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2亿元,扶持创业7133人。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总量控制,完善了退出机制,对期满人员及时更换,对超编单位只减不增。(记者 吴茗 通讯员 李文丰 王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