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聚德康安老院“1·04”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08.08.2017  15:59

   吉林日报讯 2017年1月4日4时许,辉南县聚德康安老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3.452万元。日前,辉南县聚德康安老院“1·04”火灾事故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结果。经调查认定,辉南县聚德康安老院“1·04”火灾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火原因系聚德康安老院2层一房间床铺下方墙壁电源插座与充气气垫插头接触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

  调查认定,聚德康安老院未取得相关证照,非法经营;安全管理混乱,起火部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耽误了疏散救人和扑救火灾的最佳时机;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护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居住老人数量严重超出规定。辉南县民政局、辉南县朝阳镇政府、辉南县公安局富兴派出所等单位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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