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1.03.2017  14:16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圆满完成。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施意见》,辉南县于2016年年初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坚持“五严、五放”的原则,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89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2275.6平方公里的39.2%。《辉南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专家评审会上得到专家组一致好评。

  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初见成效。按照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梯次推进的原则,辉南县启动了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在35个部门和乡镇抽调了干部,成立了创建办公室,召开了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会议,辉南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经省环保厅批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已正式实施创建工作。

  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组建工作顺利完成。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在10个乡镇、1个社区组建了11个环保所。同时,在全县143个村和8个社区聘用了164名生态环境监督员。把生态环境保护的触角延伸到了村屯和社区。同时为全面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辉南县举办了一期生态环境监督员培训班,提高了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为全面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奠定了基础。         万欣   辉南县环保局   201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