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一族注意 在长春踏“风火轮”上路属违法

24.07.2015  16:51

轮滑”一直是很多年轻人喜欢的时尚运动项目。尤其是在夏日,“轮滑一族”穿梭于大街小巷、车间缝隙之中,更有甚者还把轮滑作为交通工具,与机动车辆同道行驶,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而且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这种现象,近日,记者李琳采访了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执勤交警郝伟,他提醒轮滑爱好者,在道路上滑行可处50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以50元以下罚款。此规定是为了规范“轮滑一族”到公园或健身场所滑行。长春市经开区交警郝伟告诉记者,这种占用道路的运动方式非常不可取,在道路上滑行安全系数很低,危险性很大。郝伟:现在尤其是夏天,滑轮滑的人特别多,现在我们交管部门也规定了不准在马路上滑轮滑,有很多事故都是因为滑轮滑的速度比较快而引起的。我们在马路上指挥交通的时候,也特别关注滑轮滑的人,让他们到公园里去滑。

 

下午四点,记者在临河街与卫星路交汇观察道路上是否存在滑行者。此时正是车辆行人较多时段,十分钟后记者发现两名高中生模样的年轻人蹬着轮滑鞋,穿梭于马路上。他们没有佩戴护腕、护肘等防护用具,且手中还各拿着一瓶饮料,其中一位还拧开瓶盖仰头喝了一口,他们俩来往穿梭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之间,路上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记者追上进行了采访。轮滑爱好者张星星:其实我也知道在马路上滑轮滑也挺危险的,在滑的过程中,汽车躲让你,会发生交通事故。就是比较喜欢,滑的时候感觉挺酷的,很招风。

 

抱有这种心态的年轻人不在少数,“”、“拉风”与人身安全相比,显得太微不足道,但这种情况只属于个例。还是有很多家长从不允许孩子上道路上玩轮滑。家长魏佳佳:有没有这个规定,我也不让我孩子到大马路上滑,太危险了。我们家孩子七岁,我就怕汽车来不及躲她。会阻碍交通,也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安全。

 

在此,媒体提醒轮滑爱好者,轮滑作为一种休闲健身运动,只能在一定范围的场地上活动,不可以在马路上运动。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让我们都能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