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自考转考9月1日开始 未及时申请须等明年

12.08.2016  19:22

  11日,记者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出工作9月1日启动。省际转考须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本次申请办理时间9月1日至7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2017年上半年再申请,履行转考程序。

  根据要求,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以下情况不得办理转出:因违反有关考试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同时,考生只可以转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且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9月5日至14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填写落籍手续。9月初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9月20日至23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