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客货混载上路 延吉站检查出证件号牌皆伪造

24.11.2014  14:07

辽宁男子杨某雇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不仅客货混载,还伪造行驶证和号牌,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11月19日,杨某被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延吉大队民警查获,受到行政拘留5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该大队深入开展冬季交通秩序“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加强了对收费出入口的检查力度。事发当日,民警在延吉站口检查登记“两客一危”车辆时发现,一辆金杯中型普通客车上载有四五名乘客,车厢内还堆放着大件货物。民警随即拦截该车,做进一步检查,结果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字体和颜色与正规行驶证不符,是伪造的,再查看其机动车号牌,颜色和字体也跟公安部专用字体有差异。民警立即将张某带到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并暂扣车辆。调查中,张某称,并不知道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是伪造的,自己是车主杨某雇用的司机,当天是第一次驾驶该车上路。民警立即将车主杨某传唤到大队接受调查。在民警的细心调查取证和询问下,杨某承认,该车是他花2000元从辽宁省葫芦岛市购买来的报废车。买车时,他就知道该车的行驶证和号牌是伪造的,且已经使用了好几年。不过,他购买该车只是为了自家运输使用,而非为了拉载乘客,车上的人都是他雇用的工人。随后,民警按照《交通法》有关规定,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