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报废车上路 车身贴“城管”字样被罚7000元

08.03.2017  12:08

  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接连查获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名驾驶人不仅开报废车上路,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车身贴“城管”字样,被依法罚款7000元,吊销驾驶证。

  当日11时许,农安县交警大队合隆中队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吉A34Q37的白色小型轿车为逾期未强制报废车辆,要求出警拦截。接到预警后,合隆中队民警迅速出动,在302国道599公里处成功将该车拦截。

  民警检查时发现,该车车身贴有“城管”和“行政执法”字样,但自称李晓旭的驾驶员却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审查。经询问和网上查询证实,驾驶员李晓旭,26岁,现住合隆镇放牛村,他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系逾期未强制报废、“套牌”车辆,该车原车牌号为吉AA087J,是出租车转非营运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

  李晓旭因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依法处以罚款7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驾驶的报废车被依法暂扣并强制报废。

  当日15时20分许,农安县大队滨河中队民警在302国道黄龙府大桥附近路段(648公里)设立临时卡点,对过往重点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吉J07267的中型罐式危化品运输车(装载汽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耿振东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审查。

  经询问和网上查询对比发现,44岁的耿振东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为C1M型,没有驾驶货车、客车等大中型车辆的资质。

  驾驶人耿振东因准驾车型不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其驾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被依法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