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办中海宝石浴VIP卡 “跨年”后优惠待遇失效

14.01.2015  22:02

女子办中海宝石浴VIP卡 “跨年”后优惠待遇失效

现在不少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推出了各式各样的预付卡,能享受一定的优惠服务,市民赵女士在2012年,在中海宝石浴也办了一张贵宾卡,但今年元旦后,这家洗浴却告诉赵女士,之前的优惠不能继续享用了。眼前,这张VIP贵宾卡,就是赵女士在2012年花费1888元办理的。赵女士说,办卡之初,她就是看中了这张VIP卡,可以享受8元钱的洗浴门票优惠价。可今年元旦过后,赵女士来到中海宝石浴消费时,被突然告知,无法继续享用门票优惠价,即使持VIP卡,也需花费29元正价购票。

一张VIP卡,为何会在元旦前后有两种待遇?在卡背面的办卡须知里,未注明具体的使用范围及优惠项目,只标注了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在中海宝石浴,工作人员解释,之所以赵女士在2015年元旦后,无法继续享用门票优惠价,是因为到期了,使用期是两年。对于工作人员的解释,赵女士并不认可。她表示,办卡前,工作人员即没有和她签署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介绍VIP卡的使用期限?她认为,这是店家单方面违约。对此,中海宝石浴工作人员表示,当初为赵女士办卡的店员早已离职,不排除店员在办卡时未向顾客详细说明的可能。工作人员说,这张卡的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现在赵女士的卡已经到期,他们愿意把卡内余额228元返还,对于给赵女士带来的不快,他们表示歉意,对于店家的做法,赵女士现场表示同意。那么,消费者在办理类似贵宾卡、VIP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如何避免纠纷产生呢?对此,宗丽娜律师表示,店家在办卡时,需向消费者详细说明使用细节,如隐瞒信息,则涉嫌“消费欺诈”。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宗丽娜表示,如果商家经营者,故意隐瞒这些信息,让赵女士做出错误的选择和判断,例如花了钱办了这张卡,那么在履行的过程中,与消费者最初的意愿相违背了,也就说他有隐瞒和欺诈消费者的情形。宗律师建议,办理类似这种贵宾卡时,要注意卡上期限和使用方式,如果没有表明相关信息,可以向商家提出书面的使用方式,并附上商家或经营者的印章,方便维权。而不少消费卡上,都标注“最终使用权归店家所有”,这句话违背了《合同法》公平原则,属于无效“霸王条款”。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认为,当消费者遭遇“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时,可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