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查获253盒“越南酸奶” 已销毁

06.05.2016  08:14

  松花江网讯  截至4月末,市食药监执法人员在市场上共查获“越南酸奶”253盒,并送交省食药监局在长春集中销毁。

  4月初,市食药监局按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问题“越南酸奶”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开展“越南酸奶”市场清查行动。

  据了解,由于中国和越南目前尚未确认乳制品卫生证书,因此“越南酸奶”不能以任何方式进入中国销售。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市场上销售的“越南酸奶”抽样检验结果显示,酸奶中的山梨酸含量超过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规定330多倍,而其中含有的乳酸菌数则低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相关专家表示,如果过量食用这样的酸奶,将对人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吉林(市)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说,按照国家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要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经正规渠道进入我国并且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必须要贴有中文标签。

  市食药监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我市查获的“越南酸奶”来自于水果店、小型超市和食杂店。消费者一经发现,请拨打电话“12331”向食药监部门举报。  (江城日报记者/马卫东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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