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办理超微矿物复合保温板类节能产品认定的通知

18.10.2017  18:28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外保温产品防火性能质量,省住建厅于9月7日组织省内相关专家和生产企业召开了“超微矿物复合保温板类产品技术研讨会”。专家研讨会一致认为该产品批量生产时,物理性能不够稳定,施工工艺还需进一步验证,缺少国家相关标准支撑,需进一步完善再进行推广应用。

  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办理超微矿物复合保温板类节能产品(技术)认定;已发放的证书暂停使用。对已应用于工程中的该类产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在工程应用中的监督管理,杜绝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待该类产品(技术)国家标准发布后,结合我省实验情况再行研究确定。

  附件:超微矿物复合保温板类节能产品认定明细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