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2.01.2016  06:38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 李纳/报道) 近日,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长春市二道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李冬超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李冬超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用车。2015年9月2日,长春市二道区纪委给予李冬超党内警告处分。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尤立奎违规发放宣传奖励等问题。伊通县人大常委会违反规定发放通讯补贴1.46万元,其中尤立奎获补贴6300元。另外,经由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决定,违规发放宣传奖励1.66万元。2015年11月26日,四平市纪委给予尤立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项已全部上交。

磐石市富太镇黄瓜架村党支部书记孙义操办开业宴请问题。2015年4月20日上午,孙义在黄东屯家中借儿子孙某某白灰厂开业之机操办宴席,并通知村干部参加,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4月30日,磐石市纪委给予孙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