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7.07.2017  18:32

  日前,吉林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1、吉林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1月,吉林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福利,并用假票据入账核销。院长魏永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舒兰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何海波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5年,何海波与舒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书记张星、副主任王立新开会研究决定,用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给工作人员发放误餐补助。何海波、张星、王立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龙潭区江密峰镇卫生院原院长赵明慧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赵明慧擅自将江密峰镇卫生院救护车转借他人使用。赵明慧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赵明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蛟河市黄松甸镇玉林村村文书郑秀艳违规操办婚宴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6月,郑秀艳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郑秀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礼金全部退还。

  5、桦甸市发改局价调办主任吴明智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7月,吴明智违规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吴明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礼金全部退还。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上述5起问题中,有的巧立名目滥发福利、津贴补助,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借操办宴席之机违规收受礼金。这些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自觉接受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严管,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往深里抓、实里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早作出安排部署,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着力发现问题。要严格监督执纪,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老问题,密切关注潜入地下、隐形变异的新动向,优先办理、深挖细查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强化追究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吉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