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发布5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及预警提示

17.05.2021  12:33

  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获悉,在第12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到来之际,2020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聚焦“创建全国最安全省份”工作目标,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全省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7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43名,挽回经济损失31.7亿元,重点领域发案大幅下降,有力维护了全省市场经济秩序。

  为提高企业和个人识别、防范经济犯罪能力,吉林省公安厅从2020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侦破的经济犯罪案件中选取5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并有针对性作出预警提示。

  5起典型案例及相关预警提示如下:

  一、吉林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件

  2020年2月,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吉林省有史以来涉案交易规模最大的地下钱庄案件。经查,张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于2015年8月至案发,采取境内外对敲方式,为国内8个省市地区20家企业提供非法买卖卢布、美元等外汇收入服务,资金交易规模达930亿余元。

  预警提示:依照法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企业和个人要通过正规渠道买卖外汇,切勿通过掮客或“地下钱庄”等非法手段进行资金跨境转移,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长春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某经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

  2020年7月,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某经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经查,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以韩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长春市多个城区注册成立161家“空壳”公司,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共计4万余份,涉票金额达7.2亿元,受票企业涉及13个省市数千家公司。

  预警提示:无真实货物交易,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倒卖发票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不要外借身份证,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公司,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本人将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三、通化市公安经侦部门破获某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招投标案

  2020年4月,通化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辉南某工程公司串通招投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该公司在承揽通化市某医院楼内装修改造工程时,通过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采取与其他公司围标的方式,非法获取该项目中标资格,涉案金额1192万余元。

  预警提示:各招标单位在招标前要严格审核投标人资质依规对招投标过程加强监督,对中标项目开展事后跟踪检查,防止串通投标问题发生。

  四、延边州公安经侦部门破获延边某建筑公司涉嫌骗取贷款案

  2020年12月,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延边某建筑公司涉嫌骗取贷款案,抓获安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经查,延边某建筑公司虚构贷款用途,通过向某农村商业银行提供虚假抵押物、虚假财务报表等资料,骗取该银行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

  预警提示:按照法律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延边州公安经侦部门成功破获非法经营烤烟案件

  2020年6月,延边州汪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安某等人非法经营烤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烟叶36.44吨,烟丝6.34吨,捣毁生产及仓储窝点共8处,扣押生产烟丝设备8台,扣押涉案车辆4台。经查,2016年至2020年期间,安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烟丝加工设备,组建犯罪团伙,大肆非法收购烟叶并加工成烟丝后销售至多个地区,涉案总价值5000余万元。

  预警提示:烟草制品是特殊消费品,实行专卖许可制度。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不许从事相关烟草生产交易行为,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