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通报13起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01.06.2016  23:54
  5月30日,省公安厅对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办的部分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重申纪律红线,敲响廉政警钟。      1、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物证鉴定中心民警齐眉涉嫌受贿案。2008年5月,齐眉收受他人钱款帮助联系土地开发,未果后,直至2014年11月才将钱款全部返还。2015年3月,齐眉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由主任科员降为科员。在处分期内,齐眉又以帮助承揽工程项目为由收受他人钱款,并将其中部分钱款转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手中,意图为他人谋取利益。现齐眉涉嫌犯罪线索已移交检察机关。      2、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夏天宏违反警务纪律案。2014年12月,夏天宏违反警务纪律,多次将手机借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并放任其与外界联系,导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使用该手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2016年5月,夏天宏受到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处分。因负有领导责任,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贾宏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被免去所长职务;教导员金玉伟、副所长王俊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长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四看守所所长张炳弟违反组织纪律、插手经济纠纷案。2013年11月以来,张炳弟4次因私出国(境)均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手续。2015年11月,张炳弟为帮助其兄追讨欠款,非法扣押他人车辆。2016年2月,张炳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徐虎滥用职权案。2013年5月至10月,徐虎在长江路派出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辖区内企业大通公司借一台小型面包车自用。2016年5月,徐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四平市梨树县公安局郭家店派出所副所长韩金奎玩忽职守案。2016年2月15日,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太平洋洗浴中心”发生爆炸致人死亡事故。韩金奎未认真审核该洗浴中心提供的虚假手续,违规出具《消防检查合格证明》。韩金奎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6、辽源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潘洪利玩忽职守案。2014年9月,潘洪利在组织侦办一起涉嫌诈骗、网络赌博案件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及时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致使部分案件事实无法查清。2015年9月,潘洪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通化市辉南县公安局原局长黄锐受贿案。2013年初,黄锐受他人所托,插手干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侦办并收受巨额贿赂。2015年6月,黄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柳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锐有期徒刑8年。      8、白山市长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夏伟国违反财经纪律案。2008年至2013年,长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取某单位赞助费18.5万元,并将其中5万元作为“小金库”使用。2015年6月,夏伟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李柏仁办理虚假户口案。2006年1月、2010年6月,李柏仁利用职务影响,先后为自己和妻子办理了虚假户口,并申领居民身份证。2015年9月,李柏仁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10、白城市大安市公安局大赉派出所民警杨树锋妨碍执行公务案。2016年3月,大安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在查处赌博案件时,在场的杨树锋阻挠办案民警带离参赌人员。2016年4月,杨树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1、延边州延吉市公安局民警郑银哲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案。2013年10月以来,郑银哲多次吸食毒品。2014年1月至2月,郑银哲3次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毒。郑银哲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      12、梅河口市公安局政委李春良从事营利活动、单位受贿、贪污案。李春良在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期间,与他人合伙投资汽车检测线;在任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该大队收受他人钱款48万元,李春良将其中的3.5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4月,梅河口市纪委给予李春良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李春良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检察机关。      13、公主岭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司法鉴定中心民警张杰滥用职权案。2011年12月,张杰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委托,违规出具《人体损伤程度补充鉴定委托书》,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0月,张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队伍违纪违法问题的复杂性、严重性,坚持从严治警,对民警违纪违法问题要有案必查、动真碰硬,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过硬的公安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吉林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证。

文章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