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白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
1、洮南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科员彭程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问题。2020年10月,彭程与他人以合伙经营的方式注册成立“洮南市卫康酒店用品清洁配送有限公司”,并全程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2021年4月,彭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同行业企业主王某索要餐具配送的市场份额,直接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彭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卫生监督所,撤回入股资金不再参与营利性活动。
2、通榆县八面乡人民政府向危房改造施工单位转嫁费用问题。2018年,八面乡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八面乡政府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工程监理费和档案制作费3.18万元,转嫁给7家施工单位。对此,乡建助理李金林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八面乡主任科员刘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李金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军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3、镇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未及时返还企业用工工资保证金利息问题。2008年至2019年4月,镇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收取企业用工工资保证金后,竣工合格15日内返还保证金时未按规定同时返还利息。2020年3月18日,镇赉县审计局专项审计发现该问题时,尚有61万余元利息未返还。镇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李安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1月,李安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目前该问题已整改。
通报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事关地区形象和长远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破除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城三区”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来源:白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