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我国公民的民族成分可依规变更1次

01.01.2016  11:38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我国公民在年满18周岁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