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即日起开展危货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14.11.2014  10:22

  本网讯    近日,吉林省运管局下发《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重点是: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逐户排查企业开业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全面核查车辆及设备设施,逐台核查车辆的注册登记信息和设备设施配备、罐体检测信息,督促指导企业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为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自2015年1月1日起,仍没有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由原许可机关收回《道路运输证》或公告注销《道路运输证》。认真核查动态监控系统,凡应装未装、应接入而未接入的车辆,或者已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危货运输企业,一律停运,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予批准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

 

  同时将与当地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同时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格检查,严厉打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      (记者/周宏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