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交通肇事理赔起争议 赔付额差3万多这钱谁来赔

18.03.2017  09:05

  当事人先行垫付的钱如今无法全额赔付,车主质疑4S店涉嫌价格欺诈,同时质疑保险公司定损员违反定损程序,随意预估赔付金额,严重失责。4S店和保险公司均表示价格认定肯定没有问题,而关于价格有出入的看法则不同。

   某4S店>>17.7万元是根据标准打完折扣价格 

  价格有出入可能是保险公司程序操作问题

  关于此事,记者来到当事的4S店询问情况。该店接待人员刘先生说,该店给出的关于途锐越野车17.7万元的维修价格,完全是按照厂家配件全国统一销售价标准,并且还是按照和保险公司协议,按照配件价格打9折、工时价格打8折而定,不存在任何的价格欺诈行为。目前店里关于该途锐车越野车维修价格的明细有保存,当事人可以进行查看。

  那么4s店和保险公司认定价格为什么出入?刘先生说,关于一辆车损坏维修,4S店给出的维修价和保险公司能赔付的价有出入属于正常,以4S店定价10万元的维修费举例,每个保险公司给出的价可能都不一样,因为每个保险公司关于汽车配件都有不一样的报价系统。出入相差3万多确实有些多,原因可能是保险公司在程序操作过程中导致。

  刘先生说,一般来说,最初4S店定损价格和保险公司价格有出入时,当事人和4S店还有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良好沟通,如果实在沟通不好,也可让保险公司指定4S店维修,总之达到把车修好为止。而现在情况是,谢先生已经是在最初同意4S店认定维修报价并且交完钱,又重新划分责任和保险公司价格有出入,所以此事只能是和保险公司继续进行沟通。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