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北分局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19.06.2015  17:16

一是加强学习,促进《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贯彻落实。积极参加全省国税系统车辆购置税新征管办法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管理办法和公告的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做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升级相关工作。及时设置业务权限,合理分配系统功能,调整报表套打格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核定;对出现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但系统出现“没有最低计税价格”提示的进行手工确认,确保管理办法和公告落实到位。

三是促进车辆购置税档案电子化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规定,设置专人负责车辆购置税纸质档案的整理归纳和电子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是加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管理。做好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开具、管理、入库、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

截至5月31日,池北分局今年共征收车辆购置税1096万,同比去年的685万增长60.00%,创历史新高;征收车辆共1042台,同比增长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