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6.11.2014  16:01

  10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主持会议。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周化辰、王云岫,秘书长王甫轶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也将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地方人大机关,要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用决定精神指导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和监督实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荀凤栖在总结讲话时说,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部署上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吉林建设。

  荀凤栖强调,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之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重大决策合法性的监督和检查;要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促进全民守法。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引导全体公民崇尚、遵守、捍卫法治。

  文/郭明辉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