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场大采购人满为患 小心身边的购物陷阱

08.02.2016  06:44

近日,长春多个商场人满为患,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尤其是与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类年货,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市民在游玩、饮食消费方面又该留意什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

 

购理性看待促销远离购物陷阱

 

到了年底,各大商家纷纷推出特价销售、打折、返券等优惠促销活动,面对各类商品以及各种优惠措施,不是市民则不经意间就拿出了钞票,不停的买买买,花花花。

 

钟萍介绍,购买年货时,市民要特别注意包装标识、产品说明书,一定要留意商品是否标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及禁忌等标识。

 

对于一些冷鲜食品,市民要小心商家的“小伎俩”:“选购冷冻螃蟹、对虾、带鱼等海鲜产品时,外面‘裹’着一层厚厚的透明的冰,虽然购买时分量很足,但解冻后发现缺斤少两。”同时,购买前要货比三家、适量购买以及索取凭证都需要消费者“留个心眼”。

 

游“低价旅游团”别盲目追求

 

另外,还有许多市民会选择在春节期间出外旅游。

 

千万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避免落入消费陷阱。”钟萍提醒,春节出游时要尽量选择有品牌、有知名度、口碑好的旅行社,不要只关注价格。

 

目前,旅游者签订的合同基本是格式合同,有的旅行社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与旅游者签订“霸王条款”或者使用模糊的词语表述合同内容,对一些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没有给予充分释明,为纠纷产生埋下了隐患。

 

签订合同时对容易发生争议的内容要做出具体、详细的约定,如旅游费用包含的具体项目、发生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尤其是交通工具、食宿标准、行程安排、对导游的要求等都要尽量具体细化。”钟萍说,还要注意保存旅游合同及其他证据、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常见陷阱要注意

 

此外,钟萍还介绍了一些常见的消费陷阱。

 

如有的商家推出“买满2000元就送”的活动为例,其操作手法可能是:消费者在购买标价1999元的主商品后,还差1元才能参加活动,于是再买小额商品凑单,但商家早已暗中将各类小额商品提价,消费者因而难以获得活动宣称的所谓折扣。

 

另外,有些商家给出的赠券、折扣券的使用限制多,包括限型号、限品牌、限数量、限时间、限价格、不设找零等。一些商家采取虚构原价假打折的手段,先把商品提价再佯装返利赠券。有的商家则打着“全市最低价”的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

 

另外,节日期间,有些商家以低廉的价格销售换季商品。但由于不是当季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后并不能立即使用,待到适合的季节拿出来用时,商品已耗尽了“三包”期限。消费者原以为是自己赚到了,实际上却是商家逃避了“三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