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年货时 净含量标注中“±”字样商品要慎买

23.01.2017  19:36

  22日,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节日购物计量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年货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或超市,消费者在选择定量包装商品时,如发现该商品净含量标注中有“±”等字样的符号,请慎重购买。

  市质监局计量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一定要自行称重,确保购买到足量的商品。称重前,一是看单价设定是否正确;二是看清电子秤的单价显示是否是以千克(公斤)为计价单位;三是看单价显示窗口是否缩位。单价输入前的单价显示窗口应显示“0.00”,单价输入后应显示实际单价,如56元/kg的商品,单价显示窗口应显示“56.00”,如显示“5.60”的,就有缩位嫌疑。人为造成的缩位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欺诈行为,其结果是短斤少两,消费者的损失可视商品单价的大小,少则几角,多则几十元。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带有包装物的定量包装食品时,商品在称重时电子秤应当去除皮重(尤其是去除厚重包装物),一是在付款时估算皮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二是在称重前将电子秤的重量显示设定为一定数值的“负值”。

  在购买活鱼、活虾等水产品时,一些经营者往往将塑料袋事先准备好,把水产品从水中捞出来或是简单的控下水就放入塑料袋中,然后就上秤称量,其中就含有一些水,结果消费者花了许多冤枉钱用在水上。

  购买价格超过100元/公斤以上的茶叶、干海鲜等高档、贵重商品时,必须使用分度值为1克的电子秤,防止出现大马拉小车,拉得越少差得越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