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厅机关购买公务机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16.04.2015  11:34

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管理力度,规范我厅公务机票政府采购行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采购【2014】551号)精神,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购票人应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二、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航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优惠,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政府机票优惠率的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上发布。 

  三、因公临时出国,购票人应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见附件1),事先报经单位领导和单位外事部门、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乘坐,并作为报销凭证。 

  四、购票人应当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对于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团队价格或促销价格机票,购票人也可以选择购买,但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购票人退改签机票的,按照各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定办理。按照省财政要求,没选择政府采购购买机票的,在进行财务报销时,需提供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当时高于所购机票价格的截图。 

  五、购票人可直接使用公务卡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也可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机票。使用公务卡购票的,应当提前在政府采购机票网站进行公务卡注册或通过电话方式注册。使用银行转账方式购票的,需向财务部门提供购买机票的收款单位、收款单位账号,并办理财务借款手续。 

  六、实行政府采购购买机票后,应以标注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 

  七、乘坐飞机前需填写《出差乘坐飞机审批单》(见附件2),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在出差报销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八、按照省财政要求,公务机票政府采购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附件2:《出差乘坐飞机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