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

29.06.2015  16:59
  本报讯(王 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5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2015年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工作重点做出明确部署。   今年的《行动计划》细化制定了15条共72项具体任务,强调构建放、管、治的质量工作格局,夯实质量工作基础。《行动计划》明确了职责分工,共涉及27个部门。 《行动计划》指出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继续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开展质量强市(县)活动,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开展吉林省质量奖评选,加快建立质量安全征信体系建设。 《行动计划》明确要求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油气管线隐患、大型游乐设施和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启动《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消费产品、电子商务产品、输非商品、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等犯罪为重点的“打四黑除四害”工作。 《行动计划》提出高度重视推动社会共治,要求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合力,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开展全省“质量月”主题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组织开展市(州)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做好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的准备工作,推动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向品牌化方向发展,保证机构能力和市场活力。 《行动计划》要求要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质量升级提供支撑。充分发挥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质量基础作用,加强质量教育和文化建设,完善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创新地方标准管理,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信息披露。实施“计量惠民、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     《行动计划》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单位,同时,也对各级人民政府适应经济新常态,将质量、标准、品牌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手段,推进提质增效升级目标的实现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