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装增高箱板被交警查扣 罚500元

09.07.2016  19:55

  6月24日交通早高峰时段,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民警在其辖区内东环城路,查扣了一辆号牌为吉AH××39的自卸式货车。该车辆载货箱体超高,箱体内侧隐蔽处又加装了折叠式增高箱板,并擅自拆除了车辆尾部防护栏,且全车反光标识模糊不清。

  鉴于该车辆违法现象严重,违法情节恶劣,长春交警支队领导特指派车管所车辆查验科民警赶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更为细致地查验。同时将该车辆驾驶员及机动车所有人带至经开大队,依法对其进行询问。

  据该车辆机动车所有人步某讲,这台自卸货车挂靠在长春市一个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常年在长春周边地市或外省营运。今年5月份,车辆刚刚在公主岭市某机动车检车线通过上线检车。另据该车辆驾驶员齐某讲,5月份检车时车况均符合上线检车标准,检车合格后才自行改装成现状,直至被查扣。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之规定,根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11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500元罚款之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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