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改型超载、石子掉落、未悬挂后牌 被长春交警罚3100元记8分

17.09.2017  06:07

9月12日15时许,长春交警双阳区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长清线巡逻至“分水岭”(约长清公路60公里左右处),发现一台大货车运载大量石子,石子有掉落现象,十分危险。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大货车驾驶人张某全无法出示驾驶证、行车证,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和大货车带至停车场。经进一步核查测量,证实这台大货车为超载、改型车辆,严重危害交通道路安全,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暂扣其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全“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超载”、“改型”、“飘散散落物”、“车牌扩大号不清”、“反光贴标示不清”等违法行为处以总计罚款3100元、记8分的处罚。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朱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