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免到场”查验模式落地吉林省

21.04.2020  08:33

  4月14日,一辆满载红酒的卡车驶离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查验场地。20分钟前,长春兴隆海关在这里开展了一次“特殊”的查验:全程没有收发货人及代理人到场,仅有1名运输工具负责人在场协助查验并在查验报告上签字确认,5分钟后货物便被放行。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报关的莫顿进出口公司相关负责人赵哲。他表示,复工复产以来,各大商超、饭店对红酒的需求量逐渐增大,并且对时效性要求较高,这种“免到场”的查验方式,既避免了人员聚集,又给公司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同时还保障了红酒的快速、及时、安全出区。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4号)。公告明确收发货人可采取两种方式免于到场协助海关查验:一是直接委托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二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无法到场,由海关协调相关单位协助海关实施查验。

  长春兴隆海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相关进出境货物具有特殊属性,需海关查验人员予以特别注意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便于海关高效实施查验并避免对货物造成损害。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