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重如山勇担当

27.12.2014  00:45

    记者 崔维利 通报员 赵晶

    今年以来,四平市全力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市委高点站位、总体谋划,市纪委勇于担当、敢于破题,以坚定决心、坚决态度迈出坚实步伐,推出一系列举措——

    1月底,全市出动1010人(次)明察暗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4月,《四平市纪委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实施办法(试行)》出台;5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四平市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见》;7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出统一部署;9月,梨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原局长许朝升因违规办升学宴问题被免职,通报全市,进而被立案调查,移送司法机关。

    ……

    率先为——“一盘棋”布局“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四平做到了真作为,率先为。

    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特别强调各级党委要种好“责任田”,决不能沦为“撂荒地”。

    随着《四平市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见》出台,市委一班人扛旗引路,率先落实主体责任。先后9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刘喜杰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主体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上行下效,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党组织,也都形成“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把主体责任承担起来了,相应地对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四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中新说。四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也在不断强化中。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快“三转”步伐,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今年以来,市纪委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两层级、全覆盖、交叉办”办案模式,实现监督“全覆盖”、执纪“无死角”,最大限度夯实监督责任。

    动真章——“”字打底 “”字当头

    “责任清单”形成后,市委持续发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通过签字背书、约谈、质询等方式,压实“两个责任”。

    责任层层传导。市委与县(市)区、市直部门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前11个月,市委主要领导约谈5个县(市)区和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下一级党委(党组)、政府、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46人(次),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据统计,市县两级党委、纪委共约谈311人。

    工作层层落实。双辽市委将“两个责任”逐一细化,明晰责任落实激励约束机制。梨树县委积极构建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市环保局党委与局属单位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约谈质询,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全市14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处)长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以政务公开促政府清廉。

    问题层层追究。建立“一案五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因存在庸懒散问题,28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责任追究、受到诫勉谈话;因部门存在违规审批问题被“倒查”质询,5位主管领导受到责任追究;对2个区以及3个市直部门下发监察建议,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见实效——推动“不敢腐”迈向“不想腐”、“不能腐

    伊通县原副县长李颖程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查处,在四平党政机关和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10名市管县(处)级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市委、市政府旗帜鲜明,坚决支持。

    今年前11个月,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2404件,其中市本级直接受理1387件,提供初核线索880件;立案483件,同比增长25.1%;移送司法机关18人。

    向不良风气“亮剑”,对作风顽疾“施拳”。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高频率地明察暗访、纠风治乱,对各种违规违纪现象露头就逮。今年前11个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133件,处理117人,党政纪处分113人。市县两级先后下发通报24次,通报105人(次);在媒体曝光8次,涉及26个单位、25人。

    扬汤止沸莫如釜底抽薪。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着眼于治本,着力监督相关部门健全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现在凡新开设资金专户时,银行必须同时预留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印章、财政局项目专营印章,这叫‘组合印鉴’。”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说,“这是对专项资金加大监管的一项有效措施。

    全市进一步健全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监管、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规定40余项,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任务分工方案》、《深入推进“3+1”模式,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推动“不敢腐”迈向“不想腐”、“不能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