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必究 形成倒逼“收手”“收心”的强大震慑

29.06.2015  11:48

记者 潘锐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董亮 通讯员 李晓辉

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在约谈中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一条条“硬杠杠”就是高压线:

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体现在抓严明纪律、抓作风建设、抓惩治腐败等各个方面。党政分设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

已经被巡视的单位要集中精力做好巡视整改,早改早主动;正在被巡视的单位要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全面接受“政治体检”;尚未被巡视的单位要不等不靠,抓紧有限时间主动进行自查自纠。

被约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逐一梳理、及时化解,特别是自身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向组织说明情况、讲清问题、争取主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省纪委监察厅对约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约谈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今年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突出了“两个责任”。对9个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及4个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采取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测评、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抽查账目等方式集中检查。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29个,处理17人,其中,问责省管干部4人,问责县处级干部13人。不仅通报单位、部门,还对个人点名道姓通报。

责任制检查中点名道姓通报是以前没有过的,而这只是“问责年”的一个“前奏”。

今年前5个月,省纪委监察厅两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起48人。问责一个,警示一片,在全省引起震动。

板起脸来抓落实,狠下心来问责,才能有效防止“破窗效应”,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4月至6月,吉林省采取以市带县的方式,对5个市(州)及所属县(市、区)和长白山开发区进行同步集中巡视,把落实“两个责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视重要内容。

5月,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深入各地看望巡视组的同志,现场办公,连夜开会,研究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扎实推进巡视工作。省委巡视组对部分省直部门、国企和高校整改情况杀一个“回马枪”,对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

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开展的第二轮明察暗访中,发现12类225个问题线索,正在督促有关单位严肃调查处理,有责必问。

全省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不换档,不变速。

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今年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9个、处理25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1人。

重点查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351件(次),同比增长37.6%;立案3834件,同比增长62.9%;结案3334件,同比增长80.5%;给党政纪处分3407人,同比增长51.2%;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169人,同比分别增长259.6%。

重点关注“一把手”,问题严重的难办也要先办。今年1至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及一把手的违纪案件167件,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

一组组数字传递着“高压线” 越来越大的压力。省纪委监察厅正在探索建立纪委领导定期约谈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制度,确保约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