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等47个政府部门亮出“责任清单”

16.02.2016  07:14

碰到麻烦事,很多部门就开始踢皮球。”今后,这个“皮球”在我省再也踢不成了。2月15日,在更新2014年8月份公布的“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正式亮相。这份“责任清单”,包含了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在内的47个政府部门,公布内容包括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和问责依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等五个方面。

 

这是我省公布的第一份省直部门“责任清单”。各部门管什么事情,市民直接点击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www.jl.gov.cn )就可以查到。

 

责任清单”涉及47个部门578项主要职责

 

责任清单”就是要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问题,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

 

打开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可见“责任清单”板块,47个部门中每个部门的具体责任事项赫然在列。这份“责任清单”涉及到省政府47个部门578项主要职责;梳理划清了34个部门58项职责交叉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分清主次责任和主办、协办关系;明确了省政府47个部门与行政权力一一对应的3611项责任事项和问责依据,确定责任环节28013条、涉及的问责条款15057条;全面梳理了省政府部门基础类、经济类、公共安全类、社会服务类等4类143项公共服务事项,涵盖了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每一事项还写明了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担机构和联系电话。

 

老百姓办事 再不怕被“踢皮球

 

在这份“责任清单”中,明确了省级政府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每个部门的“职责边界”被明确。今后找政府部门办事,如果担心吃“闭门羹”或者被“踢皮球”,不妨先上网检索一下这份“责任清单”。

 

对于一些大家易混淆监管部门的公共职能,“责任清单”中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来帮助公众加以区别。比如涉及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问题,过去很多人分不清该找省农委还是找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在,这些内容在“责任清单”的“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中有清晰说明。

 

把“该做的做到位” 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

 

责任清单”是“权力清单”的对应配套制度,编制“权力清单”,重点解决的是“该放的权放到底”的问题,主要目的是减权和限权,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编制“责任清单”,重点解决的是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必须做哪些事情的问题,把“该做的做到位”,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

 

该做的必须做”,“要做的必须做好”。既要防止监管缺位,又要避免监管越位。公布的“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根据行政权力保留、取消、下放的管理需要,按照监管对象、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了275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了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监管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促进了政府部门由重审批向重监管上的转变。

 

接下来,政府各部门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按“”用权、按“”行权和按“”履职问责。我省将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变化以及国家和省后续批次取消下放审批项目变动情况,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